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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 宣贯及标准一体化推进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3-08-28   访问次数:53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协同,8月24-25日,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共同主办、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合承办、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和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协办的《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规划》”)宣贯及标准一体化推进研讨会在上海市青浦区顺利召开。会议包括《规划》发布和宣贯、标准一体化技术研讨、第一届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标准一体化工作推进会等几个部分,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三省一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中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环保产业协会、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专家和代表等70余人出席了会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启洲出席致欢迎辞,并与三省一市的生态环境厅(局)代表共同启动《规划》发布仪式。会议宣读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吴启洲副局长为咨询委员会授牌,华东理工大学修光利教授作为委员会代表上台接牌。会议为已发布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9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的编制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宣读了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关于开展2024年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号召社会各界踊跃参与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的建议和编制工作。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首席专家唐艳冬正高级工程师、华东理工大学资环学院党委书记修光利教授、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王向明正高级工程师、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晓辉正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所长高爽高级工程师、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标准所所长王浙明正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裴蓓高工、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潘妙婷高工和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王东方高工等专家围绕长三角生态环境质量和标准建设、环境监测检测技术、工业减污降碳协同等方面开展了技术研讨交流。

会议期间,第一届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召集人修光利教授主持召开了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形成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重点,研讨了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协同的创新路径,提出了一体化的具体建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周蓉老师主持召开了2022-2023年度一体化标准推进会,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顾震宇高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何校初高工、华东理工大学修光利教授汇报了所承担一体化标准的进展。三省一市的代表还参观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

据悉: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于2023年6月30日印发。《规划》聚焦区域性和系统性的共性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指标,以政府主导的标准和以市场主导的标准相结合,计划到2035年,形成60项以上一体化标准,持续发挥生态环境标准的基础性、规范性、引领性作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科学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协同、促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华东理工大学是《规划》编制组的组长单位。由我校修光利牵头编制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DB32/4042-2021、DB33/310005-2021、DB 34/310005-2021)是目前长三角地区第一个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的强制性排放标准。


网页发布时间: 2023-08-28